Quantcast
Channel:
Viewing all articles
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473

翟欣欣委托律师威胁起诉网民

$
0
0

  苏享茂因家庭纠纷自杀事件有了最新进展,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易胜华律师9月18日发布律师声明称,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与翟欣欣女士签订委托协议,指派易胜华律师团队担任翟欣欣女士的法律顾问,处理其与苏享茂自杀事件有关的一切法律事务。

  随后,翟欣欣的委任律师发出警告称,要求个人媒体停止侵权,如果不在2017年9月18日24:00之前删除侵权信息,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  声明全文如下:

  律师声明

  近日,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与翟欣欣女士签订委托协议,指派易胜华律师团队担任翟欣欣女士的法律顾问,处理其与苏享茂自杀事件有关的一切法律事务。

  根据翟欣欣女士的授权,我们发表以下声明:

  1、 我们将根据事实和法律,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,全力以赴维护翟欣欣女士的合法权益。我们正在认真研究翟欣欣女士提供的证据材料。

  2、 苏享茂先生自杀事件发生后,翟欣欣女士基于“死者为大”的传统风俗,默默承受外界对自己的误解和人身攻击。尽管面临巨大的精神压力,翟欣欣女士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。

  3、 由于信息不对称,绝大部分网友出于朴素的正义和善良的本意,对苏享茂自杀事件发表看法。无论对此事件持何观点,我们都表示理解。

  4、 我们注意到:少数网友使用违法手段进行“人肉搜索”,泄露公民个人信息,严重干扰翟欣欣女士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;部分媒体(包括自媒体)捏造、散布虚假事实,对翟欣欣女士进行侮辱、诽谤。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侵权,甚至涉嫌刑事犯罪。

  5、 我们建议:上述个人、媒体立即停止对翟欣欣女士的违法行为,删除侵权信息,消除不良影响;各网络平台主动删除侵害翟欣欣女士权益的信息。在2017年9月18日24:00之前停止侵害、删除侵权信息的个人、媒体和平台,我们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  6、 我们将于2017年9月19日0:00开始,搜集、固定有关证据,追究侵害翟欣欣女士合法权益的违法人员、媒体、平台的法律责任,决不纵容。

  7、 由于本次事件涉及到翟欣欣女士和苏享茂先生的大量个人隐私,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,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。必要时,我们将通过新浪微博“@易胜华律师 ”,对有关事实进行澄清和说明。

  8、 我们了解到:苏享茂家属委托的代理人,是我们尊重和信任的优秀律师同行。我们愿意虚心请教、充分沟通,帮助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消除误会、化解敌意。我们相信,通过双方律师的共同努力,本案一定会回归到理性和法律的层面,最终得到妥善的解决。

  易胜华 律师

  之后,广州多益网络老板徐波宣布,若有因真实揭露翟欣欣而被起诉导致赔偿的组织和个人,愿意给予判赔额50%——150%的补偿,上限单起诉讼200万,累计总额2000万。若有人因揭露翟欣欣而坐牢,会帮他找好律师,承担所有律师费,还照顾其家属,补助其家属生活费每年100万。

  徐波声明的全文如下:

  我宣布,为被骗屈死的程序员声张正义出力

  若有因真实揭露翟欣欣而被起诉导致赔偿的组织和个人,我愿意给予判赔额50%——150%的补偿,上限单起诉讼200万,累计总额2000万。

  大家加油揭露,要靠谱的有效揭露,一定要让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。

  若有人因揭露翟欣欣而坐牢,我会帮他找好律师,承担所有律师费,还照顾其家属,补助其家属生活费每年100万。

  我公司满地屌丝程序员,我在这刷微博玩,他们累死累活。

  我懂女人,会泡妞,但他们单纯老实,我不能让他们想找个老婆都提心吊胆,被欺负坑骗,这世间必须有正气,害人的人必须惧怕惩罚报应。

  程序员们,你们懂的,靠谱的内容发海外合法网站,截图或链接转回来。

  转发者属于散布隐私的小治安违法,但不会算非法获取公民隐私。

  获取隐私揭露者是别人,让他们去海外找好了。

  非多人多条,都属于小违法,不是犯罪

  虚构事实诽谤,超过500条的,属于诽谤罪。

  但这明显属于严重涉及公共利益,社会秩序的案件,法律对大众监督产生部分错误信息容忍度很高的。

  怕就发海外,不怕就直接发国内,就这

  恶人必须被制裁


Viewing all articles
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473

Trending Articles